第86章 石头记与森林之光

DZ君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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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贺小二,我得买一份礼物给韩老师。但是这里的东西太贵了,我们还是明天去珠宝展看看吧。”

    贺之敬宠溺地摸摸她的头,笑道:“小慧子,你别忘了,你男朋友可是身价过千亿的总裁,这点钱小意思。你看看哪样喜欢的,就这么定了。”

    许知慧感动:“贺小二,要你破费了。”

    她再次拿上拍卖图册看。

    古董字画这些,她觉得韩老师不太喜欢,珍奇珠宝这些又过于浮夸了。

    当她看到第13号的拍品是一件《石头记》原稿,上面写着是曹雪芹真迹手稿。她心里一动,真是真迹手稿吗?

    送这件东西给韩老师倒是不错的选择。

    贺之敬凑过来看看。

    图册上面还有一张图片,上面确实是一些很老的手写稿纸。

    贺之敬说:“这可以放心,御龙湾的信誉很好,他敢说是真迹,那一定是真迹的。”

    起拍价5000万。

    许知慧吸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贺之敬笑笑:“就买它吧。”

    这时拍卖已经进行到第12件,下一件就到《石头记》原稿了。刚才贺之敬大概听到一些,前面的古董玉器有几件被大厅里的人拍走了。

    贵宾房里出手的人不多,似乎都在等着后面的东西。

    然后,他就听到拍卖师宣布现在要拍的是《石头记》原稿。

    许知慧说:“到了。”

    “小慧子,全程由你来举牌。”

    “我可不懂。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的。”贺之敬笑了笑,“无非就是人家出多少,你一直加上去就行了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你只要志在必得就行了,你出多少钱我都能接受。”

    “哦,那好吧。”

    每次举牌是100万。

    拍卖师介绍完之后,立即听到旁边12号房的人举牌5500万。

    许知慧跟着举牌一次。说实在,她第一次在拍卖会上举牌拍东西,挺兴奋的,也有一点儿紧张。

    “5600万。”

    拍卖师接着唱价。

    贺之敬坐在旁边悠然自得地喝茶,一点也不紧张。

    外面大厅的人举了几次之后,就没动静了。12号房的买主把价钱叫到7000万了。

    许知慧问:“我该叫多少钱好呢?”

    贺之敬依然微笑说:“你决定,反正最终拿下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许知慧按步就班地举牌,经过几轮后到8300万,12号房的买主就没继续跟了。

    她觉得很刺激,反正对方出多少,她就简单地加码上去。举了十几次牌,感觉很爽。

    拍卖师唱价三次后:“11号房贵客8300万成交。”

    “耶。”

    许知慧兴奋地跟贺小二击掌。

    贺之敬含笑:“呐,就是这么简单。”

    呃,简单,那是要钱托底的。

    2号房。

    夜歌摸着杯子,笑道:“贺之敬不会拍这种东西的,《石头记》原稿肯定是拍给许知慧。”

    彼得附和:“老板英明。其他贵宾房都没动静,难道都在等重头戏?”

    “未必,说不定是来看热闹的。”

    拍卖进行到一大半,已经到了25号拍品,有的贵宾房客人已经出手了。

    彼得观察一会,说道:“老板,1号房已经拍了3件古董瓷器,花了3个亿。她们是来大采购的吗?”

    夜歌笑道:“管她呢,京城白家有的是钱,也说不定就是来采购的呢,呵呵。”

    她当然不知道,人家白星买这几件古董是用来送给校长校董的,讨讨校长的欢心。

    校长可是“豪门组”的支持者。

    而且,在许知慧回学校时,得找回点面子。

    白星拍下这些古董就是陪衬了,她最终目的是要买下那颗“森林之光”,送给白爷——也就是她爸,白敬崇。

    这是她来杭城的原因。

    终于,今夜的重头戏就要登场了。

    夜歌站起身,走到巨大的玻璃幕墙前,看着外面大厅的人群。那些人已经沸腾起来,似乎今晚就是来看热闹的。

    这可是稀世珍宝——夜明珠。

    谁不想见一见这颗传言的夜明珠?

    买不起,见一见也好。

    花500万入场费,似乎也值的。

    为什么叫“森林之光”?

    传说,远古时期,森林之中分为飞鸟和走兽两派。飞鸟以凤凰为尊,走兽以麒麟为王,飞鸟和走兽是死敌。

    在地球漫长的进化期间,十几亿年的时间里,整个世界都在下雨,暗无天日。这场雨一下就下了几百万年,很多生物在这一场大雨中灭绝。

    没光就等于灭绝。

    哪个物种能得到光就能统治这个世界。

    某一日,黑暗之中就出现了光。

    凤凰出现在森林上空,口衔着一颗夜明珠,把整个森林都照亮了,拯救了森林。从此,以麒麟为首的走兽便臣服在凤凰之下。

    “好扯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故事……好扯。”

    白星听着凌绍辉介绍的传说,一脸的不屑,这种故事不知道是哪个傻子作出来的。

    她来买夜明珠,只是因为它稀奇,而且她爸喜欢收藏各种珍宝。

    “森林之光”是珍宝,这没错。但要评价这个传说,那简直就是扯蛋。

    姜薇薇也说:“就是嘛。诶诶,星星,会不会卖家故意编造一个传说出来,把价格抬高了?”

    “???”

    白星望了她一眼,“故意编造不好说,但价值是不用置疑的。”

    姜薇薇讪笑:“也是。你说是不是真的会发光?”

    白星:“听说会。”

    魏奕凑过来,笑着说:“那我们今晚要开开眼界了,就算买不到,看一看也好。”

    姜薇薇撞了他一下,“你会不会说话的,什么叫买不到?星星是志在必得的,一定会买到。”

    “是,是。我说错话了。”

    白星也不跟他们计较,静静坐在沙发,等待着。

    彼得也把这个传说跟老板汇报了。

    “老板,您怎么看?传说森林之王是凤凰之物,后来它把那颗夜明珠吞下肚子去了,永远地拥有它。”

    夜歌反问:“彼得,你觉得呢?”

    彼得摇头:“老板,我不知道。但是,我有一个疑问,森林之光的卖主是谁?他怎么得到这颗夜明珠的?”

    夜歌看了他一眼,“你问得好,这也是我想知道的。关于这件事,你查到多少?”

    “御龙湾的老板在拍卖会前几天才收到消息,说有人要卖森林之光,然后让他把消息散发出去。然后,有人将这颗夜明珠送到他桌面上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人?”

    “没人看见,反正桌上就多了一颗夜明珠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是查不到?”

    “是这样的。”

    夜歌把杯子里的饮料一口喝完,“反正就是要拿下这颗夜明珠。”